29 De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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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,大多数中国的市县级公证处都有此资格。在移民申请中,出生证明公证是非常重要的必需材料之一,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。这篇文章将介绍在中国如何办理出生证明。



申请所需材料


因国家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于1996年1月1日才于全国范围普及,故出生证明公证的申请以1996年时间为界,所需申请材料有所不同。


 一: 1996年以前出生的申请人 

  • 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或护照、所在国的居住证明等本人的身份证件;
  • 申请人父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簿户口薄、结婚证;
  •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,如户籍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或《独生子女证》;
  • 一式3-4份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。

 如没有出生证,没有独生子女证,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,出生证明可由以下代替: 

  • 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完证明到派出所盖章确认;
  • 调取原籍户籍底档;
  • 申请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

 二: 1996年后出生的申请人 

  •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;户口薄,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;
  • 申请人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  • 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、户口薄、结婚证;
  • 如非本人办理,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的身份证件;
  •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,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。

 


申请流程 



申请人需要携带完备的材料前往当地公证处,办理出生证明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(务必携带上文提及的所有文件,漏提文件可能导致办理时间延长)。公证处将对您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。确认无误后,将启动制证流程(制证大约需要7天)。制证完成后,公证员将另行通知您前来公证处核对原件并领取证明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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